皇翔歡喜城有人檢舉管理委員會有人收回扣的情事,要求政府機關派員調查。很湊巧的,7月28日桃園市政府公寓大廈管理科科長前來皇翔歡喜城(兩者是否有關,不得而知),並由管理委員會組織住戶和科長一起開會。 主委在會中談到,第二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,授權管理委員會於180萬元委託建築師(含製圖130萬元、申請費用50萬元)製圖申請,並授權管委會以90萬元招標廠商製作7個圍籬門。 前法務委員當場請教科長,他說 :「在社區自我空間(非開放空間)設置兩片圍籬門,依法係屬管理維護設施,並非建築法第四條所定義之建築物,本來即不用依建築法申請許可。但建管處主張係建築物,我們給予尊重。但建築法第十六條規定,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造價在一定金額以下或規模在一定標準以下者,得免由建築師設計,或監造或營造業承造。前項造價金額或規模標準,由直轄市、縣 (市) 政府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。請教科長,桃園市政府的造價金額標凖是多少?」 科長沒有回答,我們的黃主委回答:「桃園市政府的標準是47萬元」 前法務委員接著請科長幫忙說 :「47萬元是一般住宅大樓,我們是12棟的集合式住宅,我們可以不可以分成兩次、或三次申請,每次45萬或30萬元,這樣即合建築法的規定,也免去我皇翔歡喜城社區花180萬元委託建築師的費用。請科長將我們的建議帶回市政府研究,這屬市政府行政裁量權範圍之內,請市政府幫忙。」 當場科長也順應民意,同意帶回市政府研究,盡快給予答復。 如果管委會也能順應住戶民意,不要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授權之後,在市政府正式回復之前,就委託建築師製圖、申請,花費180萬元,就可避免住戶檢舉的情事發生。
避免被檢舉收受回扣的方法 皇翔歡喜城有人檢舉管理委員會有人收回扣的情事,要求政府機關派員調查。很湊巧的, 7 月 28 日桃園市政府公寓大廈管理科科長前來皇翔歡喜城 ( 兩者是否有關,不得而知 ) ,並由管理委員會組織住戶和科長一起開會。 主委在會中談到,第二屆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通過,授權管理委員會於 180 萬元委託建築師 ( 含製圖 130 萬元、申請費用 50 萬元 ) 製圖申請,並授權管委會以 90 萬元招標廠商製作 7 個圍籬門。 前法務委員當場請教科長,他說 : 「在社區自我空間 ( 非開放空間 ) 設置兩片圍籬門,依法係屬管理維護設施,並非建築法第四條所定義之建築物,本來即不用依建築法申請許可。但建管處主張係建築物,我們給予尊重。但建築法第十六條規定,建築物及雜項工作物造價在一定金額以下或規模在一定標準以下者,得免由建築師設計,或監造或營造業承造。前項造價金額或規模標準,由直轄市、縣 ( 市 ) 政府於建築管理規則中定之。請教科長,桃園市政府的造價金額標凖是多少 ? 」 科長沒有回答,我們的黃主委回答 : 「桃園市政府的標準是 47 萬元」 前法務委員接著請科長幫忙說 : 「 47 萬元是一般住宅大樓,我們是 12 棟的集合式住宅,我們可以不可以分成兩次、或三次申請,每次 45 萬或 30 萬元,這樣即合建築法的規定,也免去我皇翔歡喜城社區花 180 萬元委託建築師的費用。請科長將我們的建議帶回市政府研究,這屬市政府行政裁量權範圍之內,請市政府幫忙。」 當場科長也順應民意,同意帶回市政府研究,盡快給予答復。 如果管委會也能順應住戶民意,不要取得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授權之後,在市政府正式回復之前,就委託建築師製圖、申請,花費 180 萬元,就可避免住戶檢舉的情事發生。